财务造假又一案:“四宗罪”康美药业虚增营收300亿,60万处罚并不是终点
昔日千亿市值的白马股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如今迎来“定锤之音”。
康美药业“四宗罪”
5月17日消息,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最终认定,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了解,康美药业的具体“四宗罪”为:
一、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
根据此前证监会的调查,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康美药业分别虚增营业收入89.99亿元、100.32亿元、84.84亿元、16.13亿元,虚增营业利润分别为6.56亿元、12.51亿元、20.29亿元、1.65亿元。
二、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
在2016年、2017年年报和2018年半年报中,康美药业还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或银行对账单,配合营收造假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分别高达225.49亿元、299.44亿元、361.88亿元。
三、《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
2018年康美药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均出现虚假,其调整纳入表内的6个工程项目,虚增固定资产11.89亿元、在建工程4.01亿元、投资性房地产20.15亿元。
四、《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至2018年年报,公司三年间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亿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但是并未按规定披露,出现重大遗漏。
证监会称,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行政处罚并不是终点
不过,证监会最终罚单并没有超出行业及大众的预期,与2019年8月17日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所载处罚几乎没有差别。
据介绍,由于康美药业的违法行为是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此前也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此需依照旧版证券法惩处,60万元的处罚,已经是顶格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并不是“终点”。后续的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还将让其财务欺诈行为付出代价。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正式落地,意味着由于康美药业造假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了。截至5月16日,拟向康美药业索赔的投资者就已超过5600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违法行为发生在“新法”之前,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法制公信力,还是应当按照新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来处理。虽然以前的证券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较轻,但是后续还有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以及失信制裁的后果。
资料显示,被立案调查前,康美药业曾是国内老牌中医药头部企业,也是A股标准的明星白马股。 2018年上半年时,康美药业的市值一度超过1200亿元,仅次于恒瑞医药。而如今,康美药业的市值只剩下140亿。
财务造假需从重处罚
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间屡禁不绝。不只是千亿白马康美药业,还包括康得新、獐子岛等在内的上市公司。除此,前段时间自曝的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时间也震惊行业内外。一定程度上,财务造假已成中国商业文明前行进程中的“顽石”,阻碍了从商业经营到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开始实施,其中大幅提高了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将最高惩罚金额由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
可以说,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推进,留给那些还试图通过讲故事、造假账来欺骗投资者的公司的时间不多了。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财务造假,不仅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更挤压了合法经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对此,需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制度制定,强化执法程序,加大违法成本,精准打击肆意妄为、逃避监管、影响恶劣的机构和个人,构建责任追究体系,探索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财务造假的问题。
证监会重申,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实施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相关中介机构未履职尽责、勤勉从业,严重阻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对此,证监会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追责体系,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重拳出击。
随着新《证券法》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将大幅提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将面临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付出更高昂的代价。
希望广大上市公司引以为戒,坚守诚信底线,相关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共同助力市场健康发展。证监会也将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精准监管执法,坚决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