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事件持续发酵:并非个例,上海银保监局介入调查
5月6日,脱口秀演员王越池(艺名“池子”)发布声明,指责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银行)泄露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
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
王越池在声明中指出,在他向此前供职的笑果文化提出和平解约未果的情况下,双方均提出了仲裁。在笑果文化寄出的案件材料中,王越池发现,材料中有属于重要个人隐私的中信银行个人账户交易明细,并打印出了近两年的“流水”。
中信银行向其解释为“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由于该事件涉及最敏感的用户信息安全保护问题,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巨大的舆论热议。
5月7日0时56分,中信银行深夜发表致歉信。
中信银行称,王越池所反映一事属实,该行员工确向与王越池存在纠纷的笑果文化提供个人收款记录,属于未按规定办理。目前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这也反映出该行个别机构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的制度上执行不到位。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由于事件网点为中信银行虹口支行,按照监管属地原则,上海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已介入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有媒体发现,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并非第一次。5月7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中信银行太原分行曾在2018年遭行政处罚,处罚原因是“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或企业信贷信息”。该行被罚款50万元,直接责任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移送公安机关。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表示,银行不能向第三方非法泄露,如果泄露了要承担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害的要赔偿。还有中信银行要承担行政责任,这个行政责任如果是一种消费关系,监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50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理论上说,银行是不能把客户的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除非客户本人同意才可以。”
多位律师表示,未经当事人授权以及司法机关合法调查的情况下,银行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账户交易明细属于违法行为。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问题引监管重视
除此,大众更多的争议点聚焦在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问题上。这一问题近年来也已经受到监管层愈发重视。
去年底,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称,金融机构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经金融消费者明示同意。金融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消费者金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毫无疑问,此次中信银行事件将再次引发监管对金融机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排查。
事实上,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越来越容易被别人所利用,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盗用、贩卖事件时有发生,骚扰、诈骗电话和邮件仍然肆虐,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普遍担忧的问题。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近年消费者信息频遭泄露,一方面是由于各数据信息平台触网化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利益驱使,大量的消费者数据被利用成为非法获利的工具。现如今,信息泄露事件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行业丑闻,而很容易演变成重大的政治事件、经济事件、金融事件、科技事件等深层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