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举报后续来了!奥克斯空调能效标识不合格被顶格处罚:罚款10万
4月11日,据中国质量总监大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昨天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判定奥克斯存在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并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给出了罚款十万元并责令改正的处罚决定。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生产奥克斯品牌系列空调,按国家对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相关规定,在空调上加施经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的能源效率标识。其中型号为KFR-35GW/ZC+2的空调,能源效率标识上标注制冷量3550W、输入功率989W、能效比3.59W/W,能效等级2级。同时,当事人在说明书指向的能源效率标识二维码链接网页上载明了前述能源效率标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并在生产领域和家电卖场、专卖店以及电商平台等流通领域对涉及当事人14个型号的空调分别进行随机抽样,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其中2018年11月20日生产的出厂编码为114841001811201629的室外机和2019年4月3日生产的出厂编码为017134001904031924的室内机组合的KFR-35GW/ZC+2型号空调,检测结果为制冷消耗功率1138.3W、能效比3.21W/W,能效等级3级,与其能源效率标识上的信息不符。
对此,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并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履行期限为2020年4月25日。
此前,奥克斯曾被格力公开举报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
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微博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举报信称,奥克斯空调多型号产品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检测均不合格,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巨大。
据艾媒商情舆情数据监测系统显示,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微博发布举报信后,讨论热度值骤降,奥克斯空调身陷产品不合格的舆论风波。6月11日,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的“微博大战”使此次事件舆论热度达到顶峰。
彼时,奥克斯回应称,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格力的不实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2019年双11前夕,董明珠再次发声称,称举报奥克斯空调的行为不叫抨击同行,是斗争。12月28日,在"2019让世界爱上中国造高峰论坛"上,董明珠又表示,企业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这种勇气就是不要掩盖自己的丑陋和错误,要向自己犯的错误敢于亮剑。这句话被业界广泛解读为要敢于亮剑,在空调行业向奥克斯斗,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如今,奥克斯空调能效标识不合规被罚10万,格力实名举报奥克斯事件以格力空调胜利告一段落。
对于制造业来说,产品质量永远是企业的底线,要高度重视守法经营,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企业无论如何发展,品质是底线也是生命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有的商家为了谋取利益一再降低自己的底线,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最终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