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打包售卖周杰伦专辑,腾讯音乐状告网易云音乐,获赔85万元
艾媒网获悉,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腾讯音乐状告网易云音乐事件经过
据了解,此次案件主要就网易云音乐于2018年3月31日版权到期后擅自伪造合辑、打包售卖周杰伦专辑的行为进行终审裁决,判处网易云音乐赔偿腾讯音乐85万元。
腾讯音乐方面表示,2018年3月31日,于当天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网易云音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按照双方的约定,立即下线相关歌曲。
然而,网易云音乐明知有关授权已经到期,却擅自伪造一张包含200首歌曲的《周杰伦热门歌曲合辑》假数字专辑,以付费售卖的形式通过其开发、经营的网易云音乐网站、网易云音乐PC客户端等多个客户端,向其用户提供。用户支付了相应费用后可以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
更为甚者,在此过程中,多次通过其官方微博、网易云音乐小秘书向用户全网推送,强烈建议用户以400元/张的价格进行购买后实现终身免费收听,公然实施侵权行为,企图通过上述侵权行为实现抢占用户市场及获取不法收益。
网易云方面辩称,腾讯音乐突然于2018年3月31日下午17:24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要求立刻下架涉案歌曲,这完全超乎意料,而且当日是周六休息日,大部分工作人员不在岗,离期限届满仅几个小时,处理相关事宜的人手和时间均严重不足,从而导致本案所涉行为的出现。综上,并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意图,根据双方的合作惯例及各种事实,完全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能够获得涉案歌曲的授权,涉案行为不应当被视为侵权行为。
另外,网易云音乐透露了周杰伦的版权费用,涉案歌曲属于杰威尔曲库,整个曲库约有808首歌曲,双方三年期间的授权费从870万元飙至1818万元,因此网易实为亏损。
判决书显示,最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85万元。同时,驳回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720元,由三被告负担。
在线音乐行业进入后版权时代
近两年来,中国手机音乐客户端用户规模持续增长,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用户规模达到5.42亿人。
2018年,随着独家授权互授,各大音乐平台进入“后版权时代”。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在后版权时代,中国音乐平台将以版权为基础,纵向深挖,增强平台自身内容孵化能力,横向扩张,拓宽内容宣发和变现的渠道。做好内容培育是音乐平台跑赢下半场竞争的燃料,音乐平台通过强化平台版权,音乐人计划和音乐综艺的内容孵化,同时拓展各类音乐风格,为内容培育做好奠基。
目前,腾讯、网易、阿里音乐三巨头已完成版权互授,未来音乐版权市场将进一步整合,一超多强格局凸显,腾讯音娱集团霸主地位稳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新一代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升级和版权意识的加强,中国的音乐付费市场将迎来较大增长。各音乐平台以音乐付费为核心,凭借音乐流量入口,打造各自的音乐付费生态。
中国在线音乐平台核心付费类型包括付费会员、付费音乐包和数字专辑等。其中付费会员和数字专辑是目前国内主流音乐产品并存的两种商业模式。此次是网易云音乐的纠纷也是源于付费音乐的问题。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在线音乐平台用户付费的探索建立在音乐的基础上,以在线音乐为核心的音乐付费也具有多种形式和可能性,除了近年来火热的数字专辑,未来其他形式也值得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