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正式纳入深圳控烟“黑名单”,室外站台等也列入禁烟区
6月26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除了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外,新版《控烟条例》在禁烟范围上也所扩大,公交站台、旅游景点室外购票区等也纳入禁烟区。
相关研究表明,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类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以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于电子烟是否属于控制吸烟的范围存在一定争议,而深圳市新版《控烟条例》则将电子烟纳入吸烟。
根据新版《控烟条例》的定义,“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
在禁烟区域上,新版《控烟条例》也有所加码。在室外禁烟场所上,修订后的《控烟条例》将七类禁烟场所增加至九类。其中,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这也意味着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此外,学校、公园、医疗卫生机构、公园、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场所行人出入口外侧的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和室外购票区域,也纳入“禁烟区”。
与此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影响,深圳市新版《控烟条例》也要求“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烟草消费量占全球44%,而电子烟消费规模仅占全球的5%,但消费规模已达40.1亿元。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中国电子烟消费人数高达736.6万人。
自电子烟兴起之初,就被贴上了“帮助戒烟”“较少身体健康损害”等标签,吸引了很多烟民甚至非烟民认为其“无害”吸上了电子烟。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调查者中烟民普遍使用或使用过卷烟,占比达到73.3%。同时,仅有30.2%烟民表示使用过电子烟。值得注意的是,调查者中烟民认为相比于传统烟,电子烟主要具有健康、环保的特点,同时三成被调查者肯定了其帮助戒烟的效果。
另外,在有戒烟需求、同时使用电子烟的人群中,57.7%被调查者表示戒烟是为了健康,说明他们认为相比传统香烟电子烟危害较小。总的来说,具有健康、美容、环保等长期性需求的戒烟用户更愿意选择电子烟。
然而,对于电子烟“无害”、“戒烟神器”等标签是否真的契合实际,大众仍旧存疑。在今年举办的315晚会中,央视报道称,通过科学实验证明,电子烟同样含有不少有害成分,有些电子烟烟液里的尼古丁含量标识不规范,甚至有些尼古丁含量存在严重超标的问题。同时,电子烟所产生的二手烟,同样可能危及公共环境和身体健康。
目前,全球已经有42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杭州、南宁市已规定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