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凉了?视觉中国连续第三日跌停,与全景网络双双被指涉嫌虚假陈述
据艾媒网获悉,16日,舆论漩涡中的视觉中国(000681.SZ)股价再度跌停,截至午间休盘,报20.41元,跌幅为10.01%,跌停封单超55万手,目前市值报143亿元,市值蒸发53.18亿元。
这为视觉中国股价连续第三个交易日跌停。
4月12日,版权风波后的视觉中国开盘即一字跌停,封单近50万手,报收25.2元。截至当天收盘,视觉中国的最新市值为176.54亿元,较前一日收盘蒸发近20亿元。
4月15日,视觉中国股价再度跌停,报22.68元,封单金额超15亿元,总市值报159亿元,市值蒸发37.28亿元。
视觉中国再遭多家公募下调估值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继上周五多家基金公司集体下调视觉中国估值后,16日,视觉中国再遭金鹰、长盛、华宝、农银汇理、信达澳银、泰信等基金公司下调估值,最低下调至18.37元,相当于4月12日收盘价的3个跌停。
长盛基金、华宝基金、信达澳银公告称,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视觉中国”进行估值调整,按照20.41元/股进行估值;农银汇理将视觉中国估值价格调整为18.52元;泰信基金按照18.37元进行估值,为目前下调最低的估值,相当于按4月12日的收盘价25.20元下调3个跌停板。
另外,中银基金、交银施罗德、财通、博时上周五晚间接连发布调整视觉中国估值的公告,四家公募自4月12日起下调视觉中国的估值,最多下调至20.41元,相当于在4月12日收盘价25.20元的基础下按照2个跌停板估值。而视觉中国接连在4与12日、4月15日两个交易日出现跌停。
目前,视觉中国已经被要求关站整顿,天津网信办相关督办组已经进驻视觉中国网站,就存量信息、日志留存、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方 面进行监督。
视觉中国、全景网络涉嫌虚假陈述
因为一张黑洞照片,视觉中国陷入到被全网讨伐的境地。事实上,不仅仅是视觉中国,新三板的图片素材网全景网络也陷入“黑洞”。
值得一提的是,视觉中国、全景网络售卖的诸多图片并不具有合法授权,公众公司的披露信息与实际并不相符,多位业内律师以及专业私募人士均认为此举涉嫌虚假陈述。
公开资料显示,视觉中国创立于2000年6月,是一家视觉影像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拥有中国最大的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视觉中国的视觉素材来源为供应商(包括机构和个人摄影师)和员工摄影师。其中,供应商与公司签订视觉素材代理协议,公司利用自身的互联网平台和客户资源,代理分销视觉素材。供应商并未将视觉素材的版权转让给公司,公司获得供应商销售视觉素材的授权;员工摄影师为公司自身员工,其视觉素材作品的版权属于公司。
全景网络与视觉中国有着相似业务的。资料显示,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015年完成首轮4000万、第二轮1亿元融资后登上新三板。其商业模式是依托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打造海量版权图片的交易平台,通过版权分销与版权所有者分成。
据全景网络2015年9月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依托互联网,打造海量版权图片的交易平台,通过版权分销与版权所有者进行分成的模式,盈利模式的核心在于“平台”和“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家公司均自称合法授权。据全景网络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公司的图片素材主要通过代理、收购以及自拍获得,主要由产品部寻找优秀的图像、影像资源,通过与国内外图片摄影师、摄像师、设计师、插图师等创意人群签订合作协议,与国内外的知名图片品牌签订图片代理合同,支付给供应商图片许可使用费,从而获得图片授权。
而视觉中国的收购报告书也强调,自成立以来,公司经营中始终坚持合法授权的原则,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降低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资产所采集的数字图片、视频素材,坚持合法授权的原则,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1)不侵犯或违反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隐私权、公开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2)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者规定;(3)不具有诽谤性,不构成商业诽谤;(4)不具有色情或者淫秽内容;(5)不包含病毒、木马、蠕虫、定时炸弹或其他类似的有害或者恶意的编程程序。
然而,事实并没有和信披内容达成一致。视觉中国强调坚持合法授权原则,但其网站依旧出现了大量的国旗、国徽等图案。而全景网络也是出售国旗、党旗、党徽照片及伟人肖像牟利,没版权照样卖钱。值得注意的是,国旗法第十八条中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一方面宣传自己坚持合法授权的原则,一方面却将国旗、党旗等大量没有版权的图片出售牟利。对此,多位业内律师以及专业私募人士均认为此举涉嫌虚假陈述。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证券律师薛律师认为,投资者对这些信息披露是有一种信任义务的,公众投资者对它肯定是信赖的,但事实恰恰是其中有虚假成分。如果说视觉中国没有经过授权而作为商业目的使用一些图片,那么他们恰恰是真正的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这种侵权行为,没有在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披露这种做法是未经过授权的,实际上是属于信息披露违规、信息披露不真实,相关规定有虚假陈述一说,这应当属于虚假记载。而此举也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薛律师进一步表示,视觉中国以对外提供海量的图片作为服务,是一种网络公开的模式,网上提供图片实际上也是他们对外发布信息的一种模式。明知没有版权或没有经过授权的图片,却声称网站上所有的图片都是经过授权的,这是一种虚假记载,这个陈述显然就是虚假的,没有真实地披露情况。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也没有对此进行披露,从这个角度上讲,也是一种重大遗漏。他们没有说哪些图片是有授权或者没有授权,在公告中却声称“坚持合法授权”,网站上宣称都经过了授权,这也是一种误导。
而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家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全景网络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及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事件中可以看到,全景网络并非对其网站上所有售卖的图片具有完整、合法的授权,并且还可能会产生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情况,与其信息披露违背,该做法可能涉嫌虚假陈述。
陈家梁表示,涉及虚假陈述的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可依据规则对其进行处罚。对于投资者,该虚假陈述是否达到一般违约或根本违约的条件,具体索赔方式及索赔金额视转让双方就本次转让所签订的协议或其他文件约定为准。
“盗图碰瓷”式商业模式难持续
值得一提的是,视觉中国引发的主要问题不仅在于以保护之名实施著作权侵权,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还存在搞碰瓷式的维权,动辄进行高价索赔,动辄要求签订包年合同。
事实上,从几年前开始,视觉中国和全景网等图片授权公司就已经以起诉企业客户侵权后进行调解的方式谋取高价图片版权费。而且随着技术的进步,辨识图片是否侵权变得更加容易,这令版权官司更加高发。有人把这种靠官司盈利的模式指责为“盗图碰瓷”,“打维权比卖图更挣钱”。
根据视觉中国去年第三季度的财报,公司营收超过了7亿元,净利润也超过2.2亿元,毛利超过60%,而视觉内容与服务项目营收占比超过80%,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版权纠纷。
数据显示,视觉中国还有多达9000多条诉讼在进行中,房地产企业、医疗机构等成为被诉的主要主体,自媒体次之。
此外,据全景网络最新一期业绩快报显示,全景网络预计去年全年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将亏损3788.39万元,而2017年其亏损仅为329.57万元。对于亏损进一步加大的原因,全景网络表示一方面原因是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搜索平台大大提升了维权式营销能力,在收入不断增长的前期下,公司加大了营销团队、办公室、营销费用等方面的投入。换言之,除了图片销售收入外,全景网络在加大“维权式营销”。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全景网络涉及3926起法律诉讼,今年以来就涉及诉讼1190起,其中大部分为作为原告起诉,堪称“原告狂魔”。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5年,中国新媒体产业发展快速,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微信公众号数量超过2000万个,微博活跃用户超4亿,头条号超过100万个,已经形成庞大的群体。然而,大家对于网络作品像图片的使用来源基本都是基于搜索引擎搜索,对图片来源不是十分清晰,容易引来版权碰瓷的问题,给靠专业打官司、连恐带吓方式向企业获取高额赔偿为主要盈利模式的企业得以生存。
这些依靠“盗图碰瓷”式商业模式的企业,以前靠“维权”获得了不少好处,但经历这件事情后,相信很难再收到赔偿了。事实上,这类企业商业模式也存在短板,难以持续。
艾媒咨询分析师李松霖认为,这类企业商业模式的短板就在于,看似拿起合法武器所谓维权,但是如果不给客户和行业树立正确主流企业社会责任感,那么这类型企业声誉将会持续走低,其商业模式和未来收益必将充满不确定性,很难赢取公众的信心,尤其对于公众公司,是非常危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