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保费收入5.12万亿 “控费”或为保险公司2024年首要任务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3年12月保险业经营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1至12月,我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12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行业汇总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9.13%,保险业原保险赔付支出1.89万亿元,同比增长21.94%。
多重因素影响下 赔付支出同比增长
整体来看,2023年度我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12万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36万亿元,同比增长7.1%;人身险保费收入3.76万亿元,同比增长9.9%。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从公司的情况看,财产险公司2023年原保费收入1.58亿元,同比增长6.73%;人身险公司2023年保费收入3.54万亿元,同比增长10.25%,其中寿险业务增速达12.75%。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认为,人身险保费增长主要是基于上半年3.5%预定利率寿险产品的热卖,随着3.5%预定利率的产品下架,下半年的保费增速回落,下半年的趋势如果延续,加上当前偿付能力承压的影响,2024年的行业整体发展或将遇到较大调整。
虽然年度保费收入稳步提升,不过记者注意到2023年整体的赔付数据产险和人身险均有不小的增长。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方面是2022年因为疫情等原因,本身基数并不是正常情况;另一方面也是2023年疫情放开后,社会活动增加的必然结果。
对于人身险方面的赔付增长,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可能存在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健康险业务结构的调整,健康险业务原本以储蓄性产品、返还性产品为主,重疾险赔付率比较低,现在医疗产品的比例在提升,尤其是短期的医疗险,其赔付的金额呈现上升的趋势。二是寿险方面,如相关统计包括年金、养老类产品给付,可能存在年金、养老等类型产品的给付增加的原因。
财险方面的赔付支出同样有着不小的增长,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许敏敏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财产险赔付增加有可能是车险赔付率上升、农业保险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农业保险赔付率上升等。
一位产险内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表示,2023年疫情影响减轻,各方面活动增加,出险自然相较2022年有不小的增长,叠加去年洪涝、台风、地震等灾害影响,产险企业赔付水涨船高。
以台风“杜苏芮”为例,2023年7月,台风“杜苏芮”掠过菲律宾海岸线,以约每小时180公里的风速登陆中国福建省晋江市。伴随“杜苏芮”登陆,特大暴雨引发了破坏性洪灾。相关研究显示,“杜苏芮”造成总损失约250亿美元。
针对车险方面的赔付,上述人士还认为,“当前新能源车险出险率、赔付率较高,一方面,新能源车本身车辆和零件就贵。另一方面,新能源车辆中的运营车辆(滴滴、出租等)比较多,运营车辆开车里程多,自然出险率、赔付率也就高了。”
新能源车险严禁“一刀切”限制承保
虽然新能源车赔付率高、出险率高的问题较为突出,但值得注意的是,因为这些原因而对新能源车续保、投保增加阻碍,设置不合理条件等行为不可取。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向各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各有关财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各财险公司要对系统内新能源车险承保政策和考核指标开展全面排查,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等方面对特定新能源车型采取“一刀切”等不合理的限制承保措施,调整对新能源车险设置的不合理考核目标。
财险公司近期召开的车险工作座谈会上也有提及新能源车险亏损问题,明确提出,大幅提高新能源车险保费不现实,行业改革须符合社会接受度。
对于如何推动新能源车险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许敏敏认为,还是要在完善定价机制、提升行业能力方面下功夫,对于新能源车赔付率、出险率,财产保险公司应该更好地了解新能源车的风险特征,区别不同风险的车主,实现更精准定价来降低赔付率。
“报行合一”控费先行
虽然2023年整体赔付率上升,但业内人士认为,该现象不必过分担心。朱铭来表示,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以保障功能为主,以前储蓄性、投资性产品为主的时代已经过去。以赔付型产品为主是未来的趋势,且暂时还不存在收支不平衡的情况。
他进一步表示,寿险行业未来的经营存在一定的挑战,当前主要集中在费用管理,“报行合一”要求下,寿险控费是第一要务。
此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针对“报行合一”系列行动表示,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强化“报行合一”是严格监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行业算账经营、强化管理的必然需求。
“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报给监管的手续费用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是需要跟实际使用保持一致的。其中附加费用包含公司各种管理费用、佣金、税收及其他等支出。当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时,将导致收缴的总保费低于实际应缴的总保费,产生费差损,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经营。
1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列明附加费用率的期限和结构,明确附加费用率即可用的总费用水平,严格规范保险公司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的佣金不得超过列示的佣金率上限。
而自去年开始,已经有多份文件对“报行合一”做出了相关指导,8月,《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下发,强调银保渠道“报行合一”;10月,《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发,针对市场热议的费用管控、销售规范等问题作进一步要求。
据悉,当前,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在保险公司与银行渠道新一轮签约中,销售费用腾挪空间压降,行业算账经营得到强化。
新华保险表示,当前,保险公司使用的预定利率和发生率差异较小。“报行合一”后,定价预定费用假设设计将会更加真实反映实际费用水平,可确保公平合理设计保险产品,优化产品供给。太平人寿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让利于民是监管推行“报行合一”的根本目的之一,是未来金融发展的方向。手续费率一致的情况下,“报行合一”倒逼保险公司在专业经营上下功夫,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