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通过!华林证券受让相关底层资产 估价足以覆盖风险
8月22日晚间,华林证券发布《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华林证券作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鉴于该专项计划底层资产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为及时保障公司及投资人权益,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以物抵债申请,近日,公司收到该院《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专项计划底层资产作价12.18亿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华林证券抵偿相关债务。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华林证券时转移。
同日,公司也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机构投资者)>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因对该专项计划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申请人中意资产向华林证券提起仲裁。
这是第三起因“红博会展资产专项计划”提起的仲裁案件。但最初的情况不同,在华林证券取得以物抵债的执行裁定书之后,民生证券和中意资产或许无法顺利取得大连银行那样的“理想结果”。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在底层资产已经确权的情况下,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已经获得了资产,那么主张华林先行赔付的难度将加大。这或许也意味着,华林证券在接下来民生和中意的仲裁案件中,或许会多一个有利的砝码。
该法律专业人士同时表示,和原本不确定性较强的拍卖流程不同,随着“以物抵债”裁定生效,公司已在实质上获取案涉底层资产的控制权。而相关底层资产的估价,在扣除税费等必要费用后,也足以覆盖专项计划的本金规模。根据此前的仲裁结果看,华林证券要承担的损失仅在资产处置金额不抵裁决赔付金额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换言之,随着底层资产被裁定交付抵偿债务,就算华林证券因相关仲裁需要承担一定赔付义务,也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影响。
对于相关进展可能造成的影响,华林证券表示,此次《执行裁定书》裁定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已获取的抵债资产情况,以及相关仲裁案件进展情况,审慎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同时,由于相关仲裁处于案件受理初期,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是否实际产生损失以及损失金额取决于相关底层资产的处置情况及最终的仲裁裁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