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8个多月,格力电器15%股权转让,获珠海市政府和国资委批复
12月15日晚间,格力电器(000651.SZ)公告称,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府批[2019]131号)、《关于同意格力集团协议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国资[2019]479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截至发函之日,上述股份转让尚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市场方面,格力电器最新收盘价为62.99元,自4月首次提出本次协议转让以来累计涨幅达37.31%。
值得一提的是,格力电器本次股权转让中间经历了确定受让方、延期签署协议、正式签署协议等过程。
4月8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格力电器表示,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
8月13日,格力电器公告,格力集团关于公开征集转让15%格力电器股权的具体条件与流程,公开征集期为15个交易日,需在9月2日之前提交全套受让申请材料,并需向格力集团缴纳63亿保证金。
9月2日,格力电器公告称,有两家意向受让方向格力集团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分别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和格物厚德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GENESIS FINANCI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组成的联合体,分别代表高瓴资本和厚朴投资参与竞标。
10月28日,格力电器公告称,确定珠海明骏为最终受让方。公告称,格力集团于28日函告公司,经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最终受让方。
11月11日,格力电器突发公告,珠海明骏和控股股东拟延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格力集团函告公司,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尚有未尽事宜,珠海明骏和格力集团仍在继续协商,双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的计划签约日期延后。公司将与格力集团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12月2日,格力电器公告称,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正式签署了《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珠海明骏将以近416.62亿元的价格从格力集团手中接下格力电器9.02亿股股权,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正式成为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同时,格力电器管理层接受了珠海明骏的合作邀请,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除深港通(陆股通)外的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珠海明骏(持股15.00%)、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91%)、格力集团(持股3.2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
如今,离2020年还有半个月,珠海市政府此时批复同意,令格力电器15%股份转让事宜有望在2019年年底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