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张照片解读《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图解电影被判侵权
优酷认为“图解电影”软件未经许可提供了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连续图集,基本涵盖了剧集的主要画面和全部情节,遂将“图解电影”平台的运营方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索赔50万元。
艾媒网获悉,8月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图解电影”侵权,需赔偿优酷经济损失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全国首例图解电影侵权的案例。
日前,优酷将图解电影运营方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判令蜀黍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优酷诉称,其拥有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授权期内,优酷发现在蜀黍开发运营的“图解电影”平台上的剧集栏目中提供涉案剧集的连续图集,基本涵盖了涉案剧集的主要画面和全部情节,构成侵害优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了解,“图解电影”为一款在线图文电影解说软件。以“十分钟品味一部好电影”为口号,将电影、影视剧制作成图片集。
优酷提供的证据显示,在蜀黍公司运营的“图解电影”APP和“图解电影”网站中,可播放名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品01》的图片集,共包含图片382张,均截取自涉案剧集第一集,图片内容涵盖涉案剧集第一集视频内容的主要画面,下部文字为被控侵权图片集制作者另行添加。
蜀黍公司辩称,“图解电影”平台是一个用户自行上传信息的分享平台,是信息存储空间,平台有声明要求上传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尽到了平台注意义务。其次,视频播放通常情况下一秒就有24帧画面,“图解电影”并非连续使用图片,不会对视频造成直接的侵权,并且“图解电影”是图片和文字结合的再创作,核心在文字本身。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此案中,优酷公司享有涉案剧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就涉案剧集主张权利。
法院认为,此案中,通过比对,“图解电影”图片集过滤了涉案剧集的音效内容,截取了涉案剧集中的382幅画面,其截取的画面并非进入公有领域的创作元素,而为涉案剧集中具有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内容,因此,提供涉案图片集的行为构成提供作品的行为。
即使涉案图片集由网络用户第三人上传,蜀黍公司在明知影视类作品具有较大市场价值,不大可能授权给普通用户的情况下,仍设置网站专供普通用户提供影视资源图片集,吸引、教唆其实施上传行为,且与用户之间存在关于涉案图片集利益分享等紧密关系,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构成共同提供涉案图片集的行为。
8月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此案中,蜀黍公司未经许可,对涉案剧集实施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构成对优酷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法院综合涉案剧集知名度较高、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尚处相对的市场热播期;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但蜀黍公司及时删除侵权内容量等因素,酌定蜀黍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