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使用留学生肖像做推广,ofo百度被诉侵权

   6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案件快报称,因认为ofo共享单车在宣传广告和百度百科ofo词条中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一名沙特留学生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删除百度百科ofo词条中有原告肖像的照片;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系沙特阿拉伯王国公民, 2011年来到中国留学生活。近日,朋友突然联系原告,称在一款游戏中弹出了ofo的推送广告,广告图片上有原告的肖像,用于推广ofo小黄车。原告上网查询,在百度百科的ofo词条中,拜克洛克公司也使用了上述有原告肖像的照片,借原告外国人的特殊身份,宣传推广ofo共享单车海外战略,以突出强调其全球性,但原告对该情况并不知情。原告的朋友均认为原告在为拜克洛克公司拍摄广告,并从中获得利益。

        但在原告的国家,留学生不允许打工,且印有留学生肖像的照片如要用于广告宣传等行为,需经大使馆同意。如留学生未经大使馆同意,将有其肖像的照片用于商业行为,则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会受到相应处罚。

        拜克洛克公司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包含原告肖像的照片用于企业宣传,获取商业利益;百度网讯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与拜克洛克公司构成共同侵权。两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给原告造成损失,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