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初食品因重大资产重组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月6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昨日晚间发布监管公告称,厦门元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元初食品)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违规行为,对元初食品、时任董事长苏黎晖、时任董事会秘书游秀芳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监管公开信息显示,元初食品有以下违规事实:

  元初食品于2017年9月26日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开始停牌,9 月 27 日上午,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元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房产建筑物》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游秀芳负责司法拍卖具体事宜》议案,当天缴纳了参与本次竞拍的保证金,该拍卖事项竞拍前与股东进行了沟通并取得全体股东书面授权,但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竞拍完成后,公司在未履行重组首次信息披露的审议和披露要求下,公司完成全部出让价款 5703.1128 万元的支付,并于2017 年 10 月 20 日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价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8.62%。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元初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第 1.4 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对元初食品的上述行为,时任董事长的苏黎晖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的游秀芳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元初食品、董事长苏黎晖和董事会秘书游秀芳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